资产监管科工作职责


1.负责制定和修订学校资产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;

2.负责监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营、对外投资、产权界定等工作;

3.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报批报备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,监督经营性资产的清产核资、资产处置等工作;

4.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评估及备案工作;

5.参与“工大智谷”的规划、建设及管理;

6.协助宣城校区资产的日常管理;

7.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监督管理工作;

8.完成国资处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科长: 姜曼   62902252    2018800141@hfut.edu.cn